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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组织召开诚信考试教育动员大会
文章来源: 作者:经济学院新媒体部 发布时间:2022-06-05 15:37 点击数:


“伏身窗前十载余,破茧向天搏一击。”又是一年高考季,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师生教育管理的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重大考试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防我校师生参与违纪舞弊行为,共同维护高考公平公正。同时正值我校期末考试,我院学生会、团委、研究生、本科生各班分别召开诚信考试会议。

通过开展“考风考纪”主题班会,让同学们了解我院优良的考风考纪传统,端正和加强对考试舞弊带来的严重后果的认识,避免期末考试过程中舞弊现象的发生,督促大家认真复习备考。

会议主持人向与会成员传达了本次诚信考试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通过对校园中一些常见案例分析介绍了一些大学生虽然文化知识较高,但因荒废学业,纪律意识不强,缺乏诚信考试意识,法制观念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一些作弊案例的发生。希望同学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做进一步的加强:

思想上:时时讲诚信,事事重诚信。我们在工作学习中不能掉以轻心,不能麻痹大意,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确保考试真实有效。

行动上:要在平时努力学习,强化学习能力,深刻认识到考试作弊的危害及严重性不给自己作弊的借口。

考试时:要牢记学校规定,遵守考场铁的纪律,杜绝考试作弊发生。

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责,具体包括: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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